延燒網路行銷 陸企品牌戰火
上午10:24
Business-陸企品牌戰火 延燒網路行銷
2010-12-21 14:37
nospam@nospam.com (anonimous)
2010-12-15 旺報 【記者李偉麟/綜合報導】
最近有兩家陸企在網路上相當出名,分別是「李寧」和「蒙牛」。前者拍了一支廣告片,結果在youtube上達到3萬多次的點閱率,是其在爭取成為全球品牌的過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後者則雇用網路打手陷害對手伊利。陸媒稱,網路行業本來就是一個依靠創新來推動的領域,而這個領域卻出現了依靠惡性商戰來爭奪地盤的局面,長此以往無疑將扼殺創新。
李寧公司打造了大陸著名的運動服裝品牌,最近為了在美國站穩腳跟,針對網路族群拍攝了一支新廣告,在YouTube點閱率接近3萬次,而在優酷網點閱近26萬次。
美式雙關語李寧強打品牌名
這支廣告的賣點在於將品牌名稱以幽默的對白深植人心,並且請來的演員和廣告製作公司都是大卡司。例如廣告主角為演出HBO《火線重案組》(The Wire)和《Chappelle's Show》而知名的演員羅林斯(Donnell Rawlings),以及出演《40歲處男》(The 40 Year Old Virgin)的貝納(Gerry Bednob)。負責的廣告公司則是曾為可口可樂和洛杉磯湖人隊製作廣告的加州Venice Beach廣告公司Zambesi Ink,它還曾與籃球巨星科比.布蘭特(Kobe Bryant)合作﹐為以他名字命名的耐吉(Nike)鞋製作廣告,看得出李寧以年輕、活潑為主的企圖心。
在這支長度接近2分鐘的廣告中,扮演美國海關人員的兩人對一位中國年輕人產生了懷疑,因為他的行李中有一款他們從未見過、也從未聽說過的產品:名為「F2」的防水籃球運動鞋,於是詢問它是什麼。年輕人回答:李寧。由於「李寧」的英文發音聽起來像是「leaning」,於是由貝納擔任的海關人員吼叫著回答:「我很想揍你一頓!( I'm Li Ning towards kicking your axx)」
用廣告築起美國市場灘頭堡
華爾街日報中文網分析,廣告公司Zambesi並不打算拿這則廣告去贏得戛納獎(Cannes)或艾菲獎(Effies),但它在嘗試為一個仍不為多數美國消費者所知的品牌打造一種活潑的個性。雖然美國仍在艱難地擺脫經濟衰退的影響,但它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運動服裝市場,是李寧在爭取成為全球品牌的過程中需要爭取的重要領地。
李寧公司總部位於北京,其名稱來自於前奧運體操運動員李寧,由他在20年前創辦。根據財報,今年上半年李寧公司收入4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 6.71億美元),較2009年同期增長11%。而李寧在中國以外的銷售收入,在今年上半年總收入中,只占1%左右。
雖然規模仍舊遠小於全球運動服裝巨頭耐吉,但李寧已經在向耐吉的大本營前進。今年1月,李寧公司在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市開設了一個展廳,離耐吉位於俄勒岡州比佛敦的總部相去不遠。李寧還透過Foot Locker Inc.旗下的零售商Champs Sports以及Eastbay,在美國銷售鞋子。
蒙牛利用網路散播抹黑資訊
蒙牛事件則是在今年7月,部分陸媒發布《深海魚油大多有問題,專家稱造假現象嚴重》、《深海魚油市場魚龍混雜,所含EPA成分存巨大隱憂》等文章,隨即網路上又熱傳「深海魚油不如地溝油」的帖子,引發大陸民眾關注魚油品質問題,強化「魚油中所含EPA成分對嬰幼兒健康不利」的認知,最終將矛頭指向添加了深海魚油的「伊利QQ星兒童奶」。事後調查發現,這是一件由蒙牛集團相關人士在背後策畫的抹黑行動。
內蒙古警方證實,今年7月14日,博思智奇公司與蒙牛集團「未來星兒童奶」產品經理安勇,共同商討炒作打擊「伊利QQ星兒童奶」,公關公司假借兒童家長、孕婦等身分擬定問答稿件,攻擊「伊利QQ星兒童奶」,並且發動大量網路新聞以及博客等,進行轉載和評述,其中《專家:「深海魚油」危害超過地溝油》等「偽科普」帖子點擊量超過20萬人次。在惡意攻擊深海魚油的同時,公關公司還強化「藻油DHA」的安全性,蒙牛「未來星」悄然從中受益。
事實上,蒙牛和伊利這對乳業巨頭之間的宿怨可謂由來已久。奧運贊助之戰、奶源地爭奪戰以及此次「魚油事件」等等。後來,蒙牛爆料稱,2003年到2004年間,伊利集團曾花費590餘萬元,委託公關公司採取收買媒體等方式,廣泛製造並傳播蒙牛負面資訊。
蒙牛與伊利商戰洋奶粉得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7537x112010121500514,00.html
本文引用網址:
部落格最能滿足賺錢、功成名就的需求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1201 10:58:40)Facebook在2009年台灣網路圈一夕爆紅,經過一年多的洗禮,對網友而言,它的定位是什麼?根據達摩媒體BloggerAds最新年度調查顯示,Facebook在「社交功能」的需求最強大!相對部落格、微網誌和討論區,接近半數網友認為Facebook是「認識新朋友」、「與朋友保持聯繫」和「工作上聯繫」的最佳網路平台,另外也是「打發時間」的好工具。
相對Facebook,部落格在網友心中擁有更龐大、多元的功能。在這次的調查整理中,BloggerAds歸納出五大面向:「新知學習」、「自我揭露」、「名利成就」、「豐富生活」、「歸屬認同」,尤其是「自我揭露」和「名利成就」,網友認為部落格佔有最大的優勢!
在「自我揭露」部分,包括「推銷自己」(72.1%)、「表達自己」(71.8%),比例都超過七成;「名利成就」部分,包括「賺錢」(84.9%)、「功成名就」(74.9%)比例也相對高。
另外「新知學習」又可分為:資訊的"搜羅"和"分享"二部分。從調查結果來看,部落格的分享功能,在熱門的網路平台中更加突出,包括「分享新體驗」(63.2%)和「分享知識、好康」(49.1%),在網友眼中是Facebook、微網誌和討論區短時間內難以追趕的。
也因為網路是網友分享資訊的首選管道,因此,接近九成網友表示,在購物前習慣會上網找資訊「了解更多產品資訊」(36.2%)、「看網友評價」(32%)和「比價」(25.2%)。尤其是3C科技類的產品,網友找資訊的需求最多,其次為美食餐廳、旅遊、美妝保養。
除了滿足物質、名利欲望,部落格也滿足心理層面的需求。除了「提供趣味」(46.8%)、「讓生活更精采」(54.9%)、「改變想法」(56.8%)和「變得更有創意」(57.9%),讓自己變得跟以往更不同外,也提供了一種「歸屬感」(65%)和「獲得他人的尊敬」(58.1%)。
部落格發展趨於成熟,這也使得網友將「經營自己的部落格或網誌」視為上網時的要事,其次為收發email和看別人的部落格或網誌。另外從使用網路的動機來觀察,除了了解新知趨勢、打發無聊時間、維繫情感外,「增加賺錢機會」也名列前四大原因之一,而部落格正提供了這樣的機會。由此可推論,在2010年"使用部落格"儼然已是網友使用網路的一種習慣。
在2010年網路使用行為部分,超過半數網友平均一天上網「3小時以上未滿8小時」,而且最常在晚上六點到10點間上網。上網方式則以桌上型電腦為主。
在「自我揭露」部分,包括「推銷自己」(72.1%)、「表達自己」(71.8%),比例都超過七成;「名利成就」部分,包括「賺錢」(84.9%)、「功成名就」(74.9%)比例也相對高。
另外「新知學習」又可分為:資訊的"搜羅"和"分享"二部分。從調查結果來看,部落格的分享功能,在熱門的網路平台中更加突出,包括「分享新體驗」(63.2%)和「分享知識、好康」(49.1%),在網友眼中是Facebook、微網誌和討論區短時間內難以追趕的。
也因為網路是網友分享資訊的首選管道,因此,接近九成網友表示,在購物前習慣會上網找資訊「了解更多產品資訊」(36.2%)、「看網友評價」(32%)和「比價」(25.2%)。尤其是3C科技類的產品,網友找資訊的需求最多,其次為美食餐廳、旅遊、美妝保養。
除了滿足物質、名利欲望,部落格也滿足心理層面的需求。除了「提供趣味」(46.8%)、「讓生活更精采」(54.9%)、「改變想法」(56.8%)和「變得更有創意」(57.9%),讓自己變得跟以往更不同外,也提供了一種「歸屬感」(65%)和「獲得他人的尊敬」(58.1%)。
部落格發展趨於成熟,這也使得網友將「經營自己的部落格或網誌」視為上網時的要事,其次為收發email和看別人的部落格或網誌。另外從使用網路的動機來觀察,除了了解新知趨勢、打發無聊時間、維繫情感外,「增加賺錢機會」也名列前四大原因之一,而部落格正提供了這樣的機會。由此可推論,在2010年"使用部落格"儼然已是網友使用網路的一種習慣。
在2010年網路使用行為部分,超過半數網友平均一天上網「3小時以上未滿8小時」,而且最常在晚上六點到10點間上網。上網方式則以桌上型電腦為主。
